ISO管理机构

   

  法律地位与政府授权

  CNAB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1992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第一家认证机构认可组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三个政府部门联合授权,依法从事中国进出口领域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和相应的认证评审员注册工作。

  CNAB 按照国际标准 ISO/IEC 导则61《认证/注册机构评定和认可的基本要求》与国际认可论机构认可论坛 (IAF) 的相应指南文件进行机构建设并开展认可工作。   

  CNAB 对认可机构认可与对评审员注册完全以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CNAB 办公室设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职责任务   

  CNAB 经政府授权,其职责是:

  · 对在中国进出口领域从事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注册机构进行评定认可;

  · 对评审员培训教材和培训机构进行评定认可;

  · 对从事认证工作的评审员进行资格注册;

   · 对中国进出口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统一进行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

  · 统一协调对外工作,参加国际间相互认可活动,发展与国外相关认可组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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