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按揭贷款

指我行向企业发放的,由企业以所购物业作抵押,并分期还款的贷款业务,可用于购买本市办公楼宇、工业厂房等。

申请对象:

重点支持入驻上海各类工业园区(以市级园区为主)的制造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驻商务楼宇的现代服务型中小企业。

申请条件:

1、企业须符合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一般条件;
  2、企业必须自筹不低于房价的一定比例作为首付。

额度与期限:

按揭贷款比例一般不超过我行认可评估价值的60%;按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

办理程序:

1、企业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我行对企业及其所购置房产进行调查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我行发放贷款。